各有关单位:
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会定于12月2日至12日召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时间
具体时间见《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》(附件1),请答辩人准时参加。
二、评审方式
评审会采取视频答辩方式,答辩人不需到评审现场。答辩人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具体内容见《专业组视频答辩要求》(附件2)。
三、评审要求
1. 汇报使用的PPT文件应至少于该成果评审前2日发至指定邮箱。
2. 候选成果前三完成人进行视频答辩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视频答辩会场。除特殊原因外,必须由第一完成人进行汇报,否则评审专家将不对该成果进行评审。视频答辩人员需签订《专业组答辩人诚信承诺书》(见附件3),承诺书电子版(PDF格式)与汇报PPT文件应同时提交到指定邮箱。
3. 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,在邮箱中回复视频会议号和会议密码。
4. 项目答辩人须在该成果答辩前2日,与视频会议技术人员对接进行视频调试工作。
5. 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,介绍成果内容前须简要说明答辩人员姓名及排名。
6. 汇报结束后,进行答疑,答疑时间不超过10分钟,到会人员均可回答。
7. 汇报成果及答疑时,语言须简明扼要,声音清晰洪亮。
业务部门: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
联 系 人:阳延琴 王君玲 胡一奇
联系电话:0991-3680722,3680700
视频会议技术联系人:陈囿任 温明
联系电话:13342226536 13809958315
邮 箱: xjkjcg@qq.com
附件:1.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
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2021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