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召开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会视频答辩的通知

2021/11/29 13:17:24 0人评论 10140次浏览 分类:通知公告

各有关单位:

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会定于12月2日至12日召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时间

具体时间见《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》(附件1),请答辩人准时参加。

二、评审方式

评审会采取视频答辩方式,答辩人不需到评审现场。答辩人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具体内容见《专业组视频答辩要求》(附件2)。

三、评审要求

1. 汇报使用的PPT文件应至少于该成果评审前2日发至指定邮箱。

2. 候选成果前三完成人进行视频答辩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视频答辩会场。除特殊原因外,必须由第一完成人进行汇报,否则评审专家将不对该成果进行评审。视频答辩人员需签订《专业组答辩人诚信承诺书》(见附件3),承诺书电子版(PDF格式)与汇报PPT文件应同时提交到指定邮箱。

3. 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,在邮箱中回复视频会议号和会议密码。

4. 项目答辩人须在该成果答辩前2日,与视频会议技术人员对接进行视频调试工作。

5. 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,介绍成果内容前须简要说明答辩人员姓名排名。

6. 汇报结束后,进行答疑,答疑时间不超过10分钟,到会人员均可回答。

7. 汇报成果及答疑时,语言须简明扼要,声音清晰洪亮。

 

业务部门: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

系 人:阳延琴  王君玲  胡一奇

联系电话:0991-3680722,3680700

视频会议技术联系人陈囿任  温明

联系电话:13342226536  13809958315

   箱: xjkjcg@qq.com

 

附件:1.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

      2.专业组视频答辩要求

      3.专业组答辩人诚信承诺书

 

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
2021年11月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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